某防雷检测公司为某棉业公司提供服务后,对方拖欠45000元服务费。诉至法院后,法官未简单判决,而是积极调解,促使棉业公司当场付清欠款。
2025年,原告某市防雷设施检测公司为被告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防静电装置及相关设施检测服务,双方签订《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协议书》一份,约定服务费为45000元。此后,防雷检测公司按约完成检测并出具合格报告,但棉业公司迟迟未支付款项,防雷检测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精河县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均系企业,诉中保全可能影响棉业公司资金周转,也可能让两家企业彻底陷入对立、错失后续合作可能,于是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不履行合同义务、拒不付款的原因,找准矛盾要点,并约双方公司负责人到精河县人民法院调解室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2 个多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双方终于厘清分歧:棉业公司负责人当场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服务费,两家企业负责人握手时笑着说:“本来以为要对簿公堂伤了和气,没想到法官帮我们把‘疙瘩’解开了,以后有检测需求还找你们!”
案件尘埃落定后,防雷设备检测公司负责人专门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印有“厚德重法,为企纾困”的锦旗,以此表达由衷感谢。“法官手里一件‘小案’,连着企业经营的‘大事’”。这场调解不仅为原告追回了拖欠款项,更帮两家企业保住了合作关系—— 这正是精河县人民法院以扎实业务本领与温暖司法关怀化解涉企纠纷的缩影:不满足于 “案结事了”,更追求 “解纷稳企”,在每一件涉企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努力让每一个企业都能感受到人民司法的力量与温度。